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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册上海集团公司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2-6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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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集团应具备条件 1、企业集团的母公司(核心企业)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,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; 2、母公司(核心企业)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 3、企业集团的母公司(核心企业)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;全民所有制企 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,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 4、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。 二、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“行政区划+字号+行业+集团”四部分依次组成。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、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,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; 2、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; 3、母公司(核心企业)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“集团”或者“(集团)”字样; 4、子公司(集团的成员企业)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。 5、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,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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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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